人民网北京2月24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络局副局长、中国互联网新闻研究中心主任刘正荣今晚做客人民网传媒沙龙,就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的相关情况接受了访谈,并回答了网友的提问。
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行动已关闭违法违规网站2962家
刘正荣在访谈中透露,截至2月24日,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共关闭传播淫秽、色情和低俗内容的违法违规网站2962家,关闭淫秽、色情博客276个,公开曝光网站103家,查处了55家违规的网络技术服务商。【详细】
如何界定淫秽、色情、低俗内容?
刘正荣在访谈中详细介绍了何为“淫秽”、“色情”、“低俗”信息。淫秽信息是指在整体上宣扬淫秽行为、挑动人们性欲,导致普通人腐化、堕落,又没有艺术或者科学价值的文字、图片、音频、视频等信息内容。色情是指整体上不是淫秽的,对普通人,特别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有毒害,缺乏艺术价值或者科学价值的文字、图片、音频、视频等信息内容。对青少年构成毒害的,以及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,通常可以界定为低俗。
刘正荣同时也强调,低俗与否不完全是一个法律的范畴,更多的是一种道德规范。任何法律不可能对每个具体的行为做全面的、很周到的表述,只能是原则性的表述。在社会生活当中,有两个准则,一个是法律准则,一个是道德准则。日常生活,主要是靠道德准则来约束。【详细】
搜索网站应尽最大努力阻止有害信息传播
刘正荣认为,搜索引擎网站应该对其发布的内容承担责任。他同时对搜索网站提出了两点希望,第一,当提供公共服务的时候,必须尽最大的努力去阻止有害信息的传播。第二,当被告知通过自己的搜索渠道在传播违法或者有害信息时,网站有责任尽努力去纠正,去阻止这种传播行为。搜索引擎不能就只是提供技术服务,在技术面前是可以作为的。【详细】
整治低俗行动是依法、依规公开进行的
刘正荣说,整治网络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完全是依法、依规公开进行的,对所有问题的处理,都是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而进行。
他进一步解释到,整治行动主要是根据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决定》的第三条第五款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的第三十四条,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的第十五条,以及《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》的第十七条第九款等规定。这些规定里面,都明确载明了在互联网上不能传播哪些内容,包括淫秽、色情的,以及低俗的,就是哪些内容不可以在互联网上传播,在这些规定里面,有比较全面的表述。【详细】
整治行动不会影响互联网的发展
刘正荣在回答网友关于“整治行动会不会影响互联网发展”的疑问时说,一定不会影响互联网的发展。专项整治行动也是为了我国互联网更好的发展。刘正荣补充说,“数字可以说明问题。到目前为止,关闭了2962家违法违规网站,但这只在我们国家的网站总量中占很小的一部分。我们国家的网站总数是多少?到去年年底是280多万家,也许现在已经接近300万。”【详细】
网络低俗行为,各国都不赞成
刘正荣在访谈中列举了一些国外对待互联网上的淫秽、色情、低俗信息的处理办法。“对儿童色情,世界各国的法律都是严格禁止。比如欧盟有一些国家,在互联网上登载一张未成年人孩子的裸体照片,这是犯罪,要受到刑事处罚。哪怕这张照片是儿童的背影,同样要受到刑事处罚。对成人色情,在许多国家也是禁止的。”“最近欧盟很多国家在发起一个更加绿色或者说更加安全的网络行动,也是号召从业人员制止低俗行为。”刘正荣补充说,“我的理解是,网络低俗行为,各国都不赞成。”【详细】
网民为整治低俗行动建言献策:奖励举报有功人员
访谈中有网友提出疑问“集中整治之后会怎么办?”刘正荣回答说,专项行动是一种手段,不是目的。通过专项行动,是为了在比较短的时间内,解决好突出的问题,使成果体现得更加明显一些。这个专项行动不是一阵风,也就是说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,不会是一阵风。“我们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,总结专项行动当中积累的经验,通过建立一种长效机制把这个成果巩固下来,并不断地扩大。”【详细】
希望网民更支持整治行动 集中更多公众智慧
刘正荣在访谈的最后谈到了今后整治行动工作中的三方面心愿。“第一方面,希望更多的听取社会各界、公众、网友的意见和建议。确实很多智慧、很多好的主意和办法来自于网民。”刘正荣说,“第二方面,希望一些网站、企业通过这一段的整治,社会责任意识更强,在经营活动当中、在经营网站的过程中多一份社会责任意识。第三方面,希望广大网民更多的理解我们这个专项行动,更多的理解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的必要性,进一步支持这方面的工作。”【详细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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